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推动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这一重要思想可以概括为“十二个必须”。
(一)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上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壮阔道路,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各族群众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都发生了历史性巨变。
各族人民自信心自豪感空前激发,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极大增强,呈现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民族工作面临新的历史使命。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现阶段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中华儿女大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力量。
(二)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推动各民族
共同走向现代化。
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要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各地区在经济上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融为一体。
要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
要完善沿边开发开放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
要推动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多办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要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原则。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
共同性是主导,是方向、前提和根本。
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
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
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
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
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要立足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
从中华民族的高度把握历史叙述权和话语权,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准确认识中华文明起源和历史脉络,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取得的灿烂成就和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五)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原则。
在我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是否相同,政治地位一律平等,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管理。
各民族不仅在政治上平等,而且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所有领域平等。
我国宪法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既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六)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
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有前途和希望。
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
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
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
要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广泛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共同建设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家园。
(七)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
历史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生命力。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党领导下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拥有的地方。
民族区域自治要以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着力点,切实做到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
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发挥其优势,切实把这项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八)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我国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纽带。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要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面向各族群众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铸魂。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历史文化教育,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小就植入孩子们的心灵。
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九)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
中华民族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将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
当前,我国各民族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
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加强边疆和民族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有序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
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十)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
要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
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十一)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引导各民族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之所系,是国家富强、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之所在。
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
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密防范和有效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
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等的工作,不断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
(十二)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
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
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
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发展内在规律,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是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结晶,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原标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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