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一男子谎称工程中标 骗取金额近500万元被判刑

蔡丽娟 2017-09-21 17:49:3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邝清晶)澄迈一男子莫某智谎称自己有两个房产项目已经中标,取得承建资格,以此骗取多名被害人金额总计近500万元,日前,莫某智龙华法院作出判决。

在2014年至2015年间,莫某智以海南省澄迈县“老城XX小区(二期)项目”和“海南XX小区”项目正在参与招标投标或者已经中标取得承建资格为由,向陈某钢、余某燕、李某文、叶某仕等多名被害人许诺,可将以上工程转包给各被害人,先后骗取以上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97.5万元。

经查,“老城XX小区(二期)项目”由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且该公司与莫某智没有关系,“海南XX小区”项目则由于土地原因停止招标。经向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确定,该公司于2105年9月25日投标并中标,系自主投标,莫某智的行为与该公司无关。据悉,案发前后,莫某智共计归还被害人214.5万元,尚欠283万元未归还各被害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某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497.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被告人莫某智的刑事责任。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如下:被告人莫某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莫某智向被害人陈某钢退赔人民币35万元、向被害人叶某仕退赔人民币19万元、向被害人王某亲退赔人民币4万元、向被害人洪某国退赔人民币40万元、向被害人林某明退赔人民币5万元、向被害人赵某奎、周某春退赔人民币25万元、向被害人李某文退赔人民币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