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的游戏账号被封3650天,损失谁来担?澄迈法院判了!

海拔新闻 2026-09-08 20:56:1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袁荃 陈佳伦)随着网络游戏产业蓬勃发展,游戏账号作为虚拟财产,交易、租赁现象日益普遍,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租赁游戏账号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小宇(化名,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于2025年8月、10月,共花费5.4万余元购买了某款网络游戏的游戏账号两个。10月某日,小迪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联系小宇询问租赁价格,支付租金后,扫描小宇提供的二维码登录账号开始使用。其间,小宇欲将账号转租他人,双方协商更换另一账号,小迪再次支付租金登录新账号。然而,小宇随后收到游戏公司通知,两个账号均因“检测到第三方软件加载”被处以封禁3650天的处罚。小宇与小迪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利息5.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宇和小迪达成的游戏账号租赁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小宇按约交付账号,小迪应依约妥善使用。经向游戏运营商调取后台数据及封禁记录,两个账号被封禁的事由均发生于小迪登录使用账号期间,封禁原因与小迪使用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游戏账号作为虚拟财产,具有价值属性,小迪作为承租方,不当使用造成账号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小宇有偿出租账号供陌生人使用,违反了其与游戏公司的服务协议,系自行增大风险,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依照过失相抵原则,可适当减轻小迪的责任。综合双方过错程度、账号价值及封禁时长等因素,法院以小宇购买两个账号的实际支出为基数,酌定小迪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小迪赔偿原告小宇3.2万余元,驳回了小宇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网络游戏账号、装备、游戏币等均依托网络数据形态存在,具备相应财产价值,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当网络虚拟财产遭到侵犯时,持有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游戏账号租赁虽属双方自愿,但租借、售卖游戏账号的行为不仅扰乱游戏市场秩序,还存在账号被封、信息泄露的风险,且多数游戏服务协议禁止账号转借或租赁,一旦因外挂、代练等事由被封禁,出租方往往难以向游戏公司申诉解封。广大游戏玩家应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合规使用游戏账号,切勿因小利将账号交予陌生人,以免“赔了账号又折金”。同时,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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