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抽检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2日,记者获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39批次,检出16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悉,16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具体情况为:
一、儋州那大庞八蔬菜摊销售的土豆,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澄迈老城小小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荔枝(水果),其中除虫脲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乐东黄流陈彩完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儋州那大李桂美蔬菜摊销售的土豆,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万达店销售的基围虾(海水虾),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美兰区阿存榨油店生产、销售的大陆花生油,其中酸价(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三亚海棠湾传省商行销售的、标称琼海嘉积椰鳌食品厂生产的海南红糖,其中不溶于水杂质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市龙华区龙隆隆蔬菜商店销售的临高农家自制萝卜苗酸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儋州那大张海衡副食摊销售的临高萝卜干,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口龙华清之远副食商行销售的青橄榄(偏黄)约500g/份,其中三氯蔗糖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定安定城周海英杂货摊销售的干辣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海口龙华区都很新鲜零售摊销售的梅干菜约150g(蔬菜干制品),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三亚福源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绿豆沙冰,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万宁兴隆金椰食品厂生产、销售的兴隆红椰子饼(椰香薄饼原味),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海口美兰鲜百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海口琼山区廖哥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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