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200余万,一公司原执行董事在保亭受审
海拔新闻
2026-08-17 15:22:2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余庆鹏)8月14日上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省属国企下属公司原经理、原执行董事岳某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岳某利用其担任国企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侵吞公司公款共计209余万元,转入其本人实际控制的私人银行账户,用于个人挥霍消费。公诉机关认为,岳某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贪污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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