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

海拔新闻 2026-08-15 14:42:3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崔善红)8月14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2025)》白皮书以及固体废物处置及碳汇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海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君丽出席发布会进行发布。

2025年 ,海南法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环境资源审判立案、审判、修复、普法全链条,立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定位,对标自贸港封关运作要求,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从个案裁判向系统治理延伸,从事后惩治向源头预防、修复治理拓展,统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与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有机统一,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海南法院坚持服务大局,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紧紧围绕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海岸带整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27件。

服务污染防治攻坚,依法审理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污染等各类案件,对养殖尾水直排、固体废物处置等违法行为坚决追责。

加强生态系统和物种保护,坚持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强化巡回审判,构建覆盖全域热带特色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网络。审结涉及野生动植物案件59件、涉及林木案件9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6件,对332名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注重红树林、湿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惩戒、民事维权、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多重手段保护滨海红树林、湿地和林地资源,常态化落实补植复绿、判后管护回访机制。聚焦非法捕捞、违法围填海域、无序近海养殖、海岸带整治,全方位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转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核心任务,主动探索异地修复、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多元修复路径,逐步完善替代性修复方式的适用规则,同步实现惩戒、普法、修复、源头治理多重目标。

海南法院坚持守正创新,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完善专业化审判组织体系,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集中审理改革,结合热带雨林、红树林、海洋生态特点,布局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实现全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

健全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针对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连片红树林、跨市县流域、全域海洋和跨行政区划生态特征,搭建信息互通、案件会商、联合巡回、协同修复、联合普法全链条协作机制。

深化府院联动和多元共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常态化对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职能部门,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司法建议、联合调解、联合普法实现源头治理。

做实恢复性司法,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的核心审判理念,全面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修复、劳务代偿、异地替代修复等责任承担方式,判决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875余万元,依法收回非法侵占林地、海域135余亩,引导行为人认购碳汇1310吨,督促补种树木2.97万株,配套实施海洋增殖放流、林地抚育等修复工程。

强化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进公园林区、黎村苗寨、渔港码头,累计开展巡回审判、线下普法70余场次,将庭审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

海南法院坚持规范指引,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不断完善。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则,通过案件审理,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损害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统一红树林、湿地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裁判尺度。明确森林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属于民法典规定可赔偿损失,为公益林、天然林损毁案件提供裁判指引。

明确非法采砂及交易链条责任,针对非法采砂造成矿产流失、流域生态退化等问题,明确与采砂人形成稳定购销关系的砂石收购者,在自身获利范围内承担连带生态赔偿责任,彻底斩断非法采砂上下游黑色产业链。

海南法院针对环境资源案件跨生态学、海洋、碳汇等专业难题,海南高院组建省级生态环境审判技术专家库,为重大疑难案件、修复方案论证提供专业支撑;常态化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围绕审判流程、修复标准、新法适用、碳汇司法开展专题授课,培育复合型环境资源审判法官队伍,促推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发布会上,省高院还发布了4起涉及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