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禁飞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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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 19:53:52
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禁止 “无人机”等航空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2026年7月18日—8月2日,海口市将在海南长影奇幻乐园举办群众性活动。为保证群众人身和活动期间相关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7时至8月2日24时,禁飞区域为:长影路以东,海大道以北,南海大道以南,长影西路合围区域。因活动等特殊需要确需飞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办理,并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本通告禁飞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原标题:禁飞通告)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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