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再次开展征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线索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李兴民)为持续做好海口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即日起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全市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上,土地和房屋权属无争议,经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2024年12月31日前批准建设并已实际出售,购房人房屋来源合法且无过错,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项目。
(二)全市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上,土地和房屋权属无争议,经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2024年12月31日前批准建设,有办证意愿的企业,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项目。
(三)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个人自建房、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结束。
三、提交方式
符合本次调查范围的单位和购房业主请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相关线索材料。
(一)现场提交地址:
1.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1楼历史遗留问题窗口,联系电话:0898-66770525;
2.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15楼1502室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770525。
(二)邮寄提交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15楼1502号办公室(请备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线索);邮编:570100;收件人: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898-66770525。
(三)邮箱提交电子邮箱反馈,邮箱地址:lingshiwen@haikou.gov.cn。
三、注意事项
(一)提交线索需实名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问题描述应真实、具体,尽量附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名称、购房合同、身份证件、收款凭据等);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推动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
(四)仅收取复印件,登记机构(专项工作专班)不负责对提交材料保管。
联系人:海口市不动产专项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898-66770525;0898-66770579)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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