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件一:某餐饮店在提供网络餐饮服务时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塑料盖案
案情简介:2026年5月27日,乐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网络外卖平台入驻商户乐东县黄流镇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塑料盖,乐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线索移送县综合执法局。县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认为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终县综合执法局给予该店“一、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二、没收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3条,塑料盖7条。”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明确警示广大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须依法在网络平台使用可降解餐具,让消费者安心消费、明白消费。
案件二:某餐饮店在提供网络餐饮服务时未具备三防措施案
案情简介:2026年1月26日,乐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网络外卖平台入驻商户乐东抱由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厨房无风幕机、门帘、挡鼠板等三防措施,乐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线索移送县综合执法局。县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认为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终县综合执法局给予该店“一、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明确警示广大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须依法在网络平台做好三防措施。严禁出现三防缺失且拒不整改的行为,此案提醒经营者应加强硬件配置,保持加工区域清洁,规范人员加工制作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原标题: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批))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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