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5日,记者获悉,因违反规定,近期,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科技新城富音路7号,建有澄迈县年产10000吨全降解材料制品及年产1000吨工业包装膜袋生产线项目,执法人员对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在2024年11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检查时未生产,生产设施均安装在厂房内,厂区生产工序未建设密闭独立区域,已安装降噪设备,未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出料口处存在白色塑料颗粒,厂区堆放有生产原料和成品。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通过环保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根据调查项目电表2025年6月2日至2025年8月31日用电量97223度及最后一次电表读数为235610度,证明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投产,但现场没有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安装环保设施。
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据悉,针对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6月1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昊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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