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支付账户?违法!琼海公安重拳出击

琼海警方 2026-06-13 17:19:35

贪图小利出借个人支付账户、参与网络“跑分”,已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重要手段。近期,琼海市公安局依托反诈专班线索,快速研判、精准出击,各辖区派出所接连查处多起非法出借支付账户案件,依法对多名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持续严打涉电诈关联违法行为,筑牢反诈防护网。

案例一

6月2日,城北派出所接到反诈线索后,迅速将涉嫌非法出借支付账户的王某明(男,16岁)传唤调查。经查,王某明为赚取好处费,将个人微信账户交由他人使用,该账户累计收款 13980.99元,其中10098元系电信诈骗涉案资金,王某明从中获利110元。

目前,琼海市公安局已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案例二

6月4日,嘉积派出所根据反诈线索开展工作,查实林某婷(女,16岁)将微信账号、登录及支付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在账户被冒用期间,共计接收涉诈资金14480.89元,资金被全部转移,林某婷的微信账户也因此被封禁。

林某婷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琼海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三日、罚款一千五百元的处罚。

案例三

6月10日,大路派出所查处一起微信“跑分”案件。王某哲(男,17岁)被网友引诱参与账户跑分赚钱,还拉拢同学一同参与。他将手机、支付密码交由对方操作,并配合完成扫脸验证,其账户累计接收不明资金16358元,非法获利900元。

目前,王某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同行涉案人员也已被处罚。

下一步,琼海公安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挖涉电诈及“两卡”违法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反诈宣传力度,面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大家认清出借账户、“跑分”的违法危害性。

警方提示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微信、QQ等支付账户及相关密码、验证码,均属于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会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不仅会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涉案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出租出借支付账户?违法!琼海公安重拳出击)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