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4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1批次涉及海南省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共抽检2111批次样品,检出40批次不合格,其中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海南省。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11批次样品,检出40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海南省的不合格食品是文岁食品百货店(经营者为海南省海口龙华乾锟商贸店,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金福城c栋145号房)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高安市金兔王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大城开发区)生产的焦糖葵花籽(规格型号:500克/袋,生产日期:2025/12/3,保质期:常温下6个月),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是3.5mg/g,标准值为≤3mg/g。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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