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海南公开征集药品经营及非法肉毒毒素线索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22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制售使用肉毒毒素产品等违法线索。
据介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征集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销售假药、劣药行为:药品经营企业(含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销售假药、劣药等行为。非法购进药品行为: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处购进药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网络售药违规行为:网络药品交易服务提供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未依法取得资质或许可;线上公示信息与实际经营资质、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信息不一致;违规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通过网络非法销售管制类药品、特殊管理药品。未遵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药品经营企业未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尤其是购销记录不真实,未按规定追溯药品流向;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规向无证单位、个人销售处方药、特殊管理药品。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征集非法制售使用肉毒毒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环节违规行为:药品经营企业无资质经营肉毒毒素、向无资质单位或个人销售肉毒毒素产品;未经批准生产肉毒毒素、销售假冒伪劣肉毒毒素产品、通过网络电商、社交平台等渠道非法销售肉毒毒素产品等违法活动。尤其是生活美容机构、居民住宅等场所无证开展经营、使用肉毒毒素产品的违规行为。使用环节违规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医疗机构医美科室等从非法渠道购进肉毒毒素产品,使用未经批准进口、过期肉毒毒素产品等行为;储存养护不符合规定。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包括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主体名称、产品名称、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如图片、产品、交易凭证等)。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的线索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已由药品监管部门、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征集范围。统一受理电话为0898-12345,也可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并注明“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制售肉毒毒素产品问题线索”,邮箱:tsjb_hnmpa@hainan.gov.cn。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据悉,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征集线索依法核实、严肃查处,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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