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酒后殴打他人致轻伤,两人受审!
海拔新闻
2025-12-08 17:43:4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12月8日,记者获悉,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于5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一、黄某二(均为化名)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6月2日晚,被告人黄某一、黄某二酒后共同对被害人陈某、吕某实施殴打,致二人轻微伤。案发后,两名被告人虽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但其行为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规范有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完整呈现了两被告人酒后从口角争执到动手伤人的犯罪全过程。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酒后给两名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进行诚恳道歉,并忏悔:喝了酒脑子一热就做了蠢事,现在追悔莫及,不仅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希望法庭能给一个弥补过错的机会。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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