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照检查专题会

孟秀莹 2017-09-07 22:26:2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荆胜欣 通讯员符基明)9月5日至9月6日,文昌市公安局在六楼党委会议室组织召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照检查专题会。会议由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陈文慧主持。

会议传达了《中共海南省纪委关于对临高县原副县长李波、副县长段怡泄露工作秘密问题的通报》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题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会议通报了文昌市公安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文昌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与会人员结合《中共海南省委关于陵水县委、县政府党组和县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责任追究的通报》、《中共海南省委关于乐东县委、县政府党组和县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责任追究的通报》和《中共海南省纪委关于对临高县原副县长李波、副县长段怡泄露工作秘密问题的通报》三个通报依次对照检查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陈文慧指出,局党委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思想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动真格抓队伍,不能含糊。

陈文慧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改善学习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管好身边人、管好身边事,率先垂范,为全体民警带好头、做表率。

陈文慧强调,要加强执纪监督、严格执法。执纪要严,要抓细抓小,既要抓8小时之内,也要抓8小时之外。要用制度管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坚持执纪监督制度化、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