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物经营管理办法》解读:让法治引领文物市场高质量发展

海拔新闻 2025-12-02 20:02:0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 通讯员 李艺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海南省文物市场高质量发展,近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联合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等部门正式印发了《海南省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12月18日起施行。

近年来,海南省文物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统计数据显示,文物销售单位由2022年4家增至现有16家,文物拍卖企业由2022年6家增至现有19家,拍卖活动场次也由2022年3场上升至2025年已举办14场。根据“放管服”工作深化要求,我省文物经营主体审批备案事项由注册地所在的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各地对文物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一,管理措施差异较大,监管执行力度不同,全省文物市场协同发展缺少政策依据。同时,国家文物局明确提出要“积极审慎推进文物市场扩大开放和文物进口免税政策改革,探索网络文物拍卖等新业态规范管理,探索推进文物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升文物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在此背景下,制定一部符合海南特色、体现自贸港优势的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办法》共设6章39条,重点围绕经营主体准入、经营行为规范、服务与监管机制创新、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省文物市场管理制度体系,提升文物市场治理效能,保障文物经营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文物领域高水平开放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健全监管体系,夯实管理基础

健全的监管体系是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为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办法》在总则章节作出系列制度安排。一是明确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文物市场发展,依法负责文物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规定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三是要求商务、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文物经营活动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规范经营主体,创新监管模式

经营主体准入管理是规范文物市场的首要环节,为解决各地监管标准不一、执法尺度差异等问题,《办法》创新市场准入和监管机制。一是明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文物销售、拍卖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严格市场准入。二是创新实施古玩旧货市场“统一许可”制度,并通过在市场显著位置公示证照信息、明确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等相关制度设计,形成“政府管市场、市场管商户”的分级监管模式,将古玩旧货市场内商户的文物经营活动纳入监管范围。三是规定通过自建网站、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其他网络服务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文物经营资质,实现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

细化经营规范,筑牢监管防线

规范的经营行为是文物市场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为确保文物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办法》对文物经营规范作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文物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证照信息,保证文物来源合法。二是规定文物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三是明确文物拍卖企业应当将拟拍卖标的整场报审,并由专业人员共同签署鉴定意见。四是明确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和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要求其对经营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报告并协助查处。

优化政府服务,提升监管效能

优化服务与加强监管是推动文物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双重保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办法》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一网通办和信息公开、信用管理、诫勉约谈、吊销许可等监管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强调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平台和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保障相关执法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文物安全和文物艺术品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二是通过白名单制度,对文物拍卖企业开展的在线文物拍卖活动和异地文物拍卖申报进行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三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培训、考核机制,加强培养适应海南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放宽文物艺术品经营主体准入条件。

建设交易平台,推动对外开放

高水平开放平台是海南文物市场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支撑,为高标准建设中国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办法》专设章节。一是明确由其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建立配套机制和政策,推动交易中心发展。二是明确提出中国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为文物经营活动和艺术品交易提供专业服务与设施,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旨在推动文物艺术品贸易的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完善配套措施,促进文物回流

完善的配套措施是文物市场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办法》健全配套保障机制。一是鼓励通过自贸港开展文物回流业务,适用文物回流相关税收政策进入海南的文物,鼓励其在省内进行不少于三年的无偿公益展示服务。二是对公益展示期间文物的离省展示、延期复出境等流程作出了清晰规定,确保了鼓励政策与规范管理的有效衔接。三是明确违反《办法》的处罚依据和《办法》的施行时间。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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