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印发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11月17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加强海南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管理办法》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践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新理念、新标准,在坚守保护底线基础上,对标国家政策方向,服务海南发展大局,力求促进文化传承、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共七章61条,主要内容和亮点有:
一是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体现全过程管理。《管理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三名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编制依据,严格遵循上述法律的相关原则和精神,同时结合海南省实际,对其中较为笼统的规定予以细化,对未涉及的重要内容进行补充。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的申报确定和撤销、编制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推进活化利用、严格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管理办法》均设置了专门章节并制定了具体条文。
二是完善认定标准,构建完整保护体系。《管理办法》在参考国家和其他省份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次规定了海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地段的认定标准,其中既有《三名条例》已经囊括的名城、名镇、名村,也有历史地段这类尚未纳入《三名条例》,但国家相关文件已经明确提出的保护对象类型,做到应保尽保。同时,《管理办法》充分考虑海南省的历史文化资源现状,确保认定标准切实可行。
三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民生关怀。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危房整治一直是困扰市县的难题,尤其是居民自建房的重建,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但因缺乏相关政策依据,导致个别群众只能长期居住在破旧不堪的房屋里,提升人居环境无从着手。《管理办法》直面堵点难点,针对这一问题制定相关条款,为探索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基本方法,让生活在古镇古村和老街老巷中的群众可以平等享受保护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
四是注重活化利用,提供解决思路。《管理办法》专门设置“传承利用”一章,强调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体现了从单纯保护转变为以用促保的工作思路。考虑海南省各市县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缺乏相关经验的实际情况,《管理办法》在制定“传承利用”这一章具体条款时,给出了多种可供参考的方式方法,同时在措辞和表述上更多采用“鼓励”“探索”“研究”等字眼,注重提供解决思路,给市县开展具体工作留出足够空间。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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