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宣传+劝导”齐发力!海南交警开展摩电专项整治行动

海拔新闻 2025-11-14 17:56:2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11月13日起,省公安厅交管总队从全省抽调150名警力,在海口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违法乱象专项整治。此次行动旨在强化摩电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全力维护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11月13日作为首个全省统一行动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实时指挥调度,组织支援警力联合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以“多警联动、协同共治”模式整合执法资源,提升基层执勤执法效能。行动在海口市主次干道、商圈路口、学校周边及17处“马路学堂”等重点区域,共设置100余个执勤点位,形成“百点布控、千人整治”的高压态势。

本次行动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将执法现场同步打造成宣传教育阵地,通过“查处+宣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整治与教育双向发力,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据统计,当日3个波次集中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警力4328人次、警车1226辆次,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10331起(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7541起),开展交通安全教育10090起。

专项整治核心内容

重点车辆及违法行为

重点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重点违法行为: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届满、超员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或佩戴未系卡扣、无证驾驶、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改变电动二轮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动力装置、解除限速装置、加装电池或改装灯光,改装燃油摩托车排气管;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

重点道路

国兴大道、龙昆南北路、海秀快速路、白龙路、滨海大道等城市主干道路;建成区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国省道及主要农村公路穿村过镇沿线、城郊结合部。

重点时间及波次

重点时段:09时30分至11时30分、16时至19时、22时至24时

行动周期:2025年11月12日至14日,共实施5个波次执法行动

典型案例

案例一:冲卡拒检合并处罚300元

当日下午5时13分,执勤交警在滨海大道玉沙路口至明珠路路段,依法拦停一辆电动摩托车进行检查。驾驶人李某杰拒不配合检查,强行冲卡后加速逃离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李某杰“违反禁令标志”和“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分。同时,交警协调美团平台将其纳入行业黑名单。

案例二:未系头盔被罚30元

上午11时20分,在长堤路与龙华路交叉口交警执勤岗亭附近,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当场拦下。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处以30元罚款。

案例三:违反禁令标志记分罚款100元

上午10时20分,在滨海大道与玉兰路十字路口交警执勤岗亭附近,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因违反禁令标志通行,被执勤交警当场查处。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海南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骑行细节系生命。”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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