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受贿、索贿72.8万元!海南1人受审

海拔新闻 2025-07-04 11:26:2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7月1日,乐东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韦某某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韦某某利用乐东县民政局办公室原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拨付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护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量刑情节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韦某某当庭认罪认罚,该案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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