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村支书傅某芬侵吞26万余元村集体公款用于个人消费 庭审认罪待判
海拔新闻
2025-06-11 20:42: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1日,万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傅某芬涉嫌贪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18日,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万宁市后安镇群兴村民委员会注册成立海南兴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群兴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被告人傅某芬任法定代表人。群兴村在2019年被纳入万宁第一批中央财政扶持范围行政村。2019年9月9日,群兴村委会以支持特色农业的名义将村集体资金7万元转账至海南兴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账户;2020年6月23日,群兴村委会将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下拨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财政资金50万元转账至海南兴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账户;2021年12月13日和12月22日,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群兴村委会原驻点单位)两次捐助海南兴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扶持资金5万元。故此,海南兴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有发展资金62万元。2020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傅某芬先后侵吞海南兴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款26.1864万元,并通过现金或微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用于购买一辆二手北京现代小轿车、支付快餐店用餐、酒店住宿等费用。目前,涉案款26.1864万元尚未退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傅某芬涉嫌贪污罪一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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