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经营主体贴息资金最高200万!海南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可享贴息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自2024年1月1日起从银行获得投资建设符合贴息范围的现代设施农业的贷款按年度给予贴息,以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投入,带动提升全省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水平,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根据《工作方案》,贴息对象为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以上经营主体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6号)及全省设施农业规划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及烘干方面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给予贴息,并优先支持保障粮食和油料生产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不包括日常经营周转性贷款。贷款资金应重点用于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
《工作方案》明确,贴息标准按照“双限控制”原则,即单个经营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经营主体当年获得的贴息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同一经营主体不同银行的多笔贷款应将申请贴息总额控制在“双限”额度内,当年享受财政贴息总额不高于该主体当年实际产生且已支付的利息总额。对同一经营主体的同一笔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贴息范围
1.设施种植方面。主要用于:新建各类拱棚及现代化智能温室建设;老旧大棚设施改造提升,设施装备更新等环节;自动化播种线、嫁接机等工厂化育苗装备配套、水肥一体机、虫情监测站、巡检机器人等各类设施农业机械装备购置;集成配套设施环境调控、数字化生产管理、农业智慧管理系统软硬件等装备;完善设施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消防、净水处理等配套工程;农资贮藏、农机存放、农业废弃物回收及基质化处理等配套设施;分级分选、包装加工等产后处理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2.设施畜牧方面。主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圈舍、实验室、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消防、净水处理及环境调控、数字化生产管理、智慧管理系统等软硬件集成配套设施装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相关设施设备的购置;配备饲料收贮与加工、精准饲喂、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病害畜禽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和智能化养殖管理系统等。
3.设施渔业方面。主要用于:新建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大型养殖设施;沿海渔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工厂化养殖车间;已建设施渔业提档升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盐碱地宜渔资源开发建设;陆基生态综合种养设施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和取排水管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渔业船舶等。
4.冷链物流及烘干方面。主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预冷冷却设施设备、冻结设施设备、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采用绿色低碳、优质高效干燥加工关键技术装备,新建或改扩建粮食、果蔬烘干或干燥加工设施设备等。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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