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调查处理整改情况专项巡察 

曾琪 2017-08-24 12:33:4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荆胜欣)8月23日上午,文昌召开十三届文昌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标志着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文昌交办的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整改情况的专项巡察正式启动。根据文昌市委部署和文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本轮巡察对象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件的26家责任单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10日。

文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祥军在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巡察工作是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巡察定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陈祥军指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件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协助解决环境问题的体现,反映了广大群众对建设美好生活的期待。开展此次巡察,就是要着力发现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措施不力等问题。

陈祥军要求,各责任单位、各镇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即知即改、立改立行,真抓实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才能不辜负群众的期待;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敢于顶真碰硬,着力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借中央环保督察的东风,切实解决当前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查处,以追责问责来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思想上不糊涂、行动上不等待、处理上不观望、结果上不顾虑

会上,文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符青山宣读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文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韩秀云宣读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的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文昌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据了解,本次巡察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巡察内容根据中央环境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件,对相关责任单位调查处理以及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并从中查找发现问题。巡察过程中一经发现相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立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