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为海南住宅小区管理支招

海拔新闻 2025-01-16 11:40:1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杠杆”力量,为海南住宅小区管理支招。

各市县出台《城市新建住宅区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

省人大代表、共青团三亚市委副书记刘艺带来了督促各市县出台《城市新建住宅区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让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配套政策快速落地的建议。

刘艺建议,尽快出台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规范各部门工作职能,细化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内涵、总体规划、建设标准和要求、验收和移交标准及程序、产权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内容,确保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与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及时把相关配套设施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使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长效机制得以形成。

同时重视社区对新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需求和意见。由政府部门牵头,以完整社区为建设标准,遵循居民需求、工作需要、社区发展等原则,按照功能完善、便于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面积、功能及建设要求。对规划设计不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进行集中置换。对于一些“面积小、场地散、楼层高、位置偏、不便于使用”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与开发商商谈房屋使用权置换,集中置换为沿街门面房、便于居民使用的社区用房,确保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好用、适用、实用,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禁止在小区地下停车库安装充电设备

近年来,电动汽车在小区地下车库充电导致的起火事故频发,有些甚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省人大代表、海口市城西镇苍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智建议禁止小区地下停车库安装充电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虽然这一条款并未直接提及地下车库或充电设施,但它强调了安全距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这是设置充电设施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除非这些区域与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了防火分隔。这一规定虽然针对的是高层民用建筑,但对地下车库设置充电设施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地下车库作为封闭空间,一旦发生火灾,烟雾和有毒气体会迅速积聚,逃生和救援难度相对较大。

王智建议出台相关规定,禁止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设备,并由消防部门联合居委会和网格员等,对辖区内违规充电行为进行监督、整治。政企合作,启动电动车安全充电区(场)建设项目。在居民小区或居住集中区域的闲置用地,专设电动车安全充电区(场),解决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

解决住宅小区电费回收问题

目前,海口市共有住宅小区3350个,龙华区1120个,占全市的33.4%,龙华区实现抄表到户的小区仅296个,2024年不按时缴纳电费的小区有68个,且呈上升趋势。经深入调研,海口市住宅小区电力供应与电费回收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老旧小区改造电改资金不足,抄表到户受阻;2000至2015年建设小区电改推进艰难;供电局与用电小区供电手续亟待完善,存在社会稳定风险。

省人大代表、海口市龙华区委书记陈芳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电改资金投入。以海口市为例,2022年之后列入电改的小区共计482个(其中龙华区101个),涉及居民56427户(其中龙华区24632户),现行每户4000元的旧改资金无法满足抄表到户的全面改造需求。若要彻底解决变压器及前端线路老化等问题,实现完整的抄表到户,建议省住建厅统筹,将2022年后电改部分资金标准从4000元每户提高到8000元每户。如此,既能确保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到位,又能顺利推进抄表到户工作,提升居民用电安全感与满意度。

二是创新2000至2015年建设小区抄表到户模式。针对2000年至2015年建设的小区电改难题,以海口龙华区为例,该时间段共有369个小区没有实现抄表到户。建议省供电局借鉴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和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部分小区成功经验,推行资产共管方式实现抄表到户,即由供电部门负责电表的安装及后续抄表到户工作,在资产接收前,小区内供配电设施的产权仍归业主所有,设备日常维护与故障处理由小区负责协调,保障抄表到户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规范供电局与小区供电手续。为彻底解决供电局与物业公司及终端用户之间的供电手续不规范问题,规避社会不稳定风险,建议省供电局指导海口市供电部门,对于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小区,应与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人签订委托代收代交协议,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以便为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供清晰的监管依据,从根源上保障终端用户的用电权益,避免因违规停电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及人身安全问题。

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

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问题日益凸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渐呈现群体化、矛盾尖锐化特点,影响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儋州市为例,儋州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近年来受理情况如下:2020年192件,2021年401件,2022年259件,2023年1609件,2024年1497件,总体呈大幅增长趋势。法院审理物业纠纷过程中发现,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尖锐的小区主要存在业主委员会缺位、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物业管理混乱、收费标准与其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匹配等问题。

省人大代表刘云翔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省住建厅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监督建设单位规范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二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督。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对业主反映问题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严格依法处理、处罚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者依法、依规、依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识和水平,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专业化纠纷调解组织。建议省住建厅牵头相关单位探索建立专业化纠纷调解组织,通过“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对其职能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专业化调解。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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