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四部门发公告 前三批合格电动车目录编入第四批

曾琪 2017-08-23 11:42:4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李盛兰)8月23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四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决定修改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据了解,为更好做好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依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四部门决定对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四批)进行修改。

海口质监局、海口工商局、海口交警支队、海口环保局于2011、2012、2013年审核公布的第一、第二批、第三批次合格电动自行车目录,整体编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第四批),并重新予以公布。请海口市广大电动车车主及时申领预约号、上牌。同时,四部门正加紧把已在海口市销售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新型车款审核、编制列入(第五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