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一企业肆意排废污染环境 检察机关监督环保局移送公安侦查

曾琪 2017-08-18 20:45:1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 通讯员林玥)记者18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东方市检察院按照深化生态检察工作部署,主动加强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的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该局移送1件涉嫌污染环境案,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

据了解,今年7月25日,东方市院与生态环境保护局召开联席会议就环保方面的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该局2017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台账、调阅了相关案件的案卷。经审查发现,东方市某公司自2016年12月以来,擅自私设暗管、利用渗坑等方式将生产超标的废水排放至厂区的雨水井。经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该厂通过私设暗管、渗坑排放的废水含有汞、砷、苯乙烯等有毒物质。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对此,东方市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于今年8月11日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该局收到函后,及时将案件移送至东方市公安局。

日前,东方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