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原副县长陈积山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曾琪 2017-08-18 18:42:3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叶娇 通讯员 李文君)据海南廉政网8月18日消息,日前,海南省纪委对乐东县原副县长陈积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积山在担任乐东县副县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陈积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积山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海南省纪委)

陈积山个人简历

陈积山,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海南乐东人,大学文化程度,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09 - 1990.07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专业学生

1990.07 - 1995.01 乐东县林业局人秘股秘书

1995.01 - 1997.09 乐东县检察院书记员

1997.09 - 1998.12 乐东县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助理检察员

1998.12 - 1999.05 乐东县检察院人事政工股副股长、检察员

1999.05 - 2001.03 乐东县检察院支委委员、人事政工室主任、检察员

2001.03 - 2002.06 乐东县检察院支委委员、人事政工室主任、副科级检察员

2002.06 - 2003.03 乐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3.03 - 2003.09 乐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3.09 - 2007.03 乐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科级)

2007.03 - 2011.07 乐东县利国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07 - 2012.01 乐东县九所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九所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2.01 - 2012.08 乐东县政府副县长,九所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九所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2.08 - 2013.06 乐东县政府副县长、莺歌海镇党委书记

2013.06 - 2016.11 乐东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