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员工在女厕所待了20多分钟,辩称“走错路”!法院判了→
一名男员工
进入女厕所20多分钟
公司以其严重违纪为由
解除劳动关系
法院判了↓↓↓
男员工在女厕所待了20多分钟
辩称只是走错路
公司将其开除
田某某于2019年9月1日与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公司在2021年10月29日收到了办公大楼物业的通报,称受害女性向物业反映大楼B1层的女厕有人违法偷拍,经物业调取监控并核查相关信息后显示,田某某系涉嫌上述偷拍行为的违法嫌疑人。
公司认为田某某的行为极大损害了公司的形象,构成并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单方面解除与田某某的劳动合同。
田某某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称当时只是走错了,并没有偷拍,等到人稍微少一点才出来,确实在里面待了半小时左右。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8395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田某某不服,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7160.20元。
法院:无合理解释
有违公序良俗,解雇合法
法院开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供了物业监控视频,还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老乡鸡店员李某的录音,证明李某在女厕所被田某某偷窥和偷拍的情况。
本院认为,田某某当庭陈述的其进入女厕所的过程有违一般人的认知,对其进入女厕所并在该场所内待了一段时间并未给予合理解释。
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陈述可知确实存在女士向物业反映田某某进入女厕所的问题。
综上,本院对田某某的主张难以采信。田某某的相关行为确有违公序良俗,对公司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据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田某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7160.20元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驳回了田某某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男员工在女厕所待了20多分钟,辩称“走错路”!法院:无合理解释,有违公序良俗,解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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