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海南凯奥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4-09 09:36:4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9日,记者获悉,因存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近期,海南凯奥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2月7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海南凯奥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日月湾日岛小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海南凯奥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例如部分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从日岛小区01地块商业区靠海方向的最低处污水管网渗透到外环境,还有部分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从雨水管网排出外环境。

万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渗透到外环境的生活污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日岛小区污水处理站渗透到外环境的水污染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因子浓度为12.8mg/L、总磷因子浓度为0.96mg/L、总氮因子浓度为15.5mg/L、氨氮因子浓度为9.81mg/L,均超过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观赏性景观用水中水景类)标准。海南凯奥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凯奥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0万元,注册地址是三亚市吉阳区中明协兴豪庭中明公寓一单元七楼。针对海南凯奥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4月1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凯奥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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