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老城商业广场多租户反映: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有效 刚装修铺面却被人破坏

曾琪 2017-08-08 14:42:33

刚装修的铺面被破坏   

“我们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进场装修,可是最近几天,刚装修好的门锁却被人更换了,铺面前还被人用板子遮挡了起来。”昨日上午,位于澄迈老城澄江北路的老城商业广场前,10多名租户看着被破坏的装修现场,既焦急又无奈。

据租户们介绍,他们11户凑了一笔钱,于2013年5月9日以一公司的名义与老城商业广场的开发商签订租赁合同,租下该广场的1-4层,租期为15年。后来由于与开发商发生纠纷,他们于2014年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经过三年多的时间,法院于今年3月份判决确认该租赁合同有效。

随后,租户们拿着判决书和租赁合同进场装修,却遭到一群建筑工人的阻拦,理由是开发商还拖欠着他们的工钱。经过老城相关部门的协调,双方达成协议,租户们才得以进场装修。可是装修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又冒出一名陈女士,称开发商早已将该广场的1-4层卖给她,所有权是属于她的。

“不管所有权属于谁,我们都享有租赁权,租赁合同是经过法院判决确认有效的。但是现在,我们刚装修好的铺面却被陈女士的人给破坏了。”一租户代表说,陈女士的买卖合同是在2013年7月才签的,而他们的租赁合同是2013年5月签订的,应该先履行租赁合同。

针对此事,受陈女士授权委托处理此事的周先生表示,陈女士早在2012年就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但是当时开发商的预售证等手续还没有完善,因此在2013年7月份才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老城商业广场1-4层的铺面产权属于陈女士是不容置疑的。虽然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有效,但是陈女士在2014年就已经申请查封了这些铺面,这些铺面一直都没有交付使用,也就是说,租赁合同并没有实际履行。”周先生说,如果租户们认为开发商违约了,可以去找开发商索赔,但不能占用陈女士的铺面。

留守在商业广场的建筑工人代表则表示,他们的工钱以及一些工程款都还没有结算清楚,不管谁进入该工地,都要先解决这些问题。

随后,记者拨通了开发商前工作人员张先生的电话。张先生表示,他现在已经不为开发商工作了,之前这些租户们的确是与开发商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后来商业广场的产权发生了纠纷,具体该怎么办,要等待法院来处理。

(原标题:澄迈老城商业广场十余租户反映:“拿着法院判决书进场, 刚装修的铺面被人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