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 三亚这一男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拔新闻 2023-12-04 22:09:3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张海哲 蔡亚瑞)近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一男子符某果在三亚市天涯区回新路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三亚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符某果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11月30日8时至12时,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涯大队在回新路路段开展冬季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交警执勤队员依法拦截一辆车牌号为琼BN**76的白色轿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符某果(男,33岁)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交警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驾驶人符某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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