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作法消灾?诈骗他人50余万元,定安一人被判刑11年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王超)日前,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封建迷信作法事消灾解难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1113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1年3月,符某的哥哥因公殉职,被告人王某听说此事后主动找到被害人符某,提出可以帮符某办理其哥哥的后事,王某因此取得了符某的信任。
根据当地风俗,父母尚在人世,符某作为妹妹不宜出面办理哥哥“头七”等风俗活动,符某便请王某帮忙办理“头七”“五七”“白日斋”“等活动。
之后,王某利用被害人亲属去世后悲痛无助的心理,以“白虎占东宫”“赶走妖神”“不作法家人就要遭难”等封建迷信事由恐吓符某,使符某一家陷入极大恐慌,此时王某提出可以请“澄迈高公”“昌江霸王岭公”(均为王某虚构的人物)等人作法破除灾难,但是需要买金银香烛供奉,后王某陆续骗取符某及其家人财物达50余万元。
定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封建迷信作法事消灾解难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1113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予以维持。
法院表示,近年来,法院审理了多起犯罪分子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迷信心理,精心编造各种迷信谎言,虚构被害人遭遇的困境、挫折或者健康状况不佳是劫难,如不作法消灾会造成财产损失甚至生命危险,使被害人陷入恐慌,再提出可以帮被害人作法免灾,消除困境,但是需要支付费用,进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责任编辑:谢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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