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发布提醒告诫书 事关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

海拔新闻 2023-07-17 14:49:4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7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旨在做好2023年第4号台风“泰利”期间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

提醒告诫书指出,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工作。各相关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应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严禁对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囤积居奇,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价格秩序。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

提醒告诫书表示,各相关经营单位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各相关经营单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较大幅度上涨的,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各相关经营单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各相关经营单位进行价格欺诈的,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据悉,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台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和舆情监测。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和“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期间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经营者将进行顶格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进行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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