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128.8万元 海南一人受审

海拔新闻 2023-07-05 22:02:2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许环雄)7月5日,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提起公诉的吴某受贿案组织开展观摩庭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干部、公安机关干警共40余人旁听了庭审全部过程。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吴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秦某、吴某某、陈某某、郁某某等人在车辆运输、驾校经营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28.8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本案犯罪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的行为性质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充分阐述和论证,做到了指控有力、示证有据,清晰的论证了被告人的相关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且构成了犯罪。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警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审判警示教育意义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牢守住法律和纪律的红线,忠于职守,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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