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海口!车辆行驶时自燃,4S店两个多月未有处理结果

海拔新闻 2023-06-26 17: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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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孙鑫 摄影报道)近日,海口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妹妹购买的一辆长安马自达小型普通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车辆严重损坏。事后,陈先生和他妹妹向海南优之杰4S店协商赔偿,4S店却迟迟未给出相应的说法。对此,记者进行走访。

汽车自燃,消防鉴定非人为

据陈先生介绍,2020年10月17日,他的妹妹在海南优之杰4S店购买了一辆CAM6461B6型长安马自达小型普通客车,成交价182800元。

2023年4月17日7时59分许,他的妹妹驾驶上述所买车辆在海口市美兰区绕城高速公路二期海口往云龙方向2公里处发生自燃,造成车辆及车上财产毁损。

2023年6月5日,海口市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表明:2023年4月17日8时23分,海口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美兰区绕城高速公路二期海口往云龙方向2公里处有汽车着火。火灾烧毁汽车1辆马自达(琼A305AT)燃油车及车上的平板电脑1台,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为149560元(具体以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鉴定为准)。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7时59分许,起火部位位于马自达(琼A305AT)燃油车车头;起点位于马自达(A305AT)燃油车车头右侧发动机舱附近;起火原因排除人为纵火和雷击、遗留火种引发火灾,不排除发动机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后蔓延成灾。

事故发生后,4S店表示厂家不予理会

陈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后,他的妹妹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反映给了海南优之杰4S店,但在长达5小时的时间里4S店并没有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理。在海口市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后,保险公司向他的妹妹进行相应的赔付,而陈先生带着该认定书找到4S店的工作人员时,对方却表示不关他们的事,让陈先生找保险公司进行索赔。2023年6月12日,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海港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协商下,4S店负责人杨先生表示会向厂家反映该问题,并给予陈先生的妹妹相应的答复。但4日后,在陈先生主动询问下,4S店表示厂家不予理会。

相关部门介入,但问题未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海港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周辉。周辉表示:“6月12日,我们去了海南优之杰4S店与陈先生和4S店负责人杨先生进行现场协调,杨先生向陈先生说明,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3条里并没有提到汽车自燃、厂家具有相应的赔付条例,建议陈先生先走保险,后续有相关问题4S店再与保险公司对接。后在我所协调下,4S店负责人表示会向厂家沟通,能否在车主关怀的角度上给予陈先生一定的补偿,当天双方也达成了一致的协商,但事后厂家表示目前并没有相关政策对其进行补偿。后续,我所将继续跟进此事,尽早让双方达成一致,解决问题。”

4S店负责人:联系厂家进行车辆事故鉴定

6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海南优之杰4S店,看到了陈先生妹妹的自燃车辆已被包住,放置在角落。经过一早上的协商,海南优之杰4S店负责人杨先生表示:“按照我们正常的流程,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后,我们会与保险公司进行相关的沟通。近期,我们将跟厂家协调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来鉴定该车辆的具体自燃原因,再与消费者进行后续的沟通。”

从陈先生妹妹车辆自燃一事,已经过去两个多月的时间,4S店及厂家却迟迟未向消费者给出妥善的说法,对于该问题,记者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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