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示首批中招享受优惠政策考生名单

孟秀莹 2017-07-16 21:42:1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 记者 肖卫香)7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中招办获悉,我省第一批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享受优惠政策考生名单得以公示。

此次公示的优惠项目包括:革命烈士子女;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据悉,海南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在考生报名时,已对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特征,省中招办等相关部门于近日开展了复审。

据了解,该批通过复审的名单,公示日期从即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举报电话(兼传真):31690027。具体名单可登录海南省中招信息网(http://218.77.181.3/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