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海南:退休人员8月底前未完成认证 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蔡丽娟 2017-07-11 20:53:4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叶娇 通讯员 黄兴元)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集中认证工作已于6月30日结束,但仍有少数离退休人员尚未完成年度认证。省社保局提醒尚未完成年度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尽快完成认证。

据省社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介绍,为守护好基本养老金这个“钱袋子”,管理好参保人的“养命钱”,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按照相关规定,我省每年都开展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今年各项认证工作进展顺利,截至6月30日,全省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有60万人已经完成认证,占应认证总人数的96.6%,仍有近2万人尚未认证。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从7月1日至8月31日,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将对全省企事业单位应认证而未认证离退休人员进行排查,并按相关规定逐步暂停发放未认证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及其它相关社保待遇。对8月31日前仍未完成认证的,将于9月1日起全面暂停发放。如果离退休人员补办了认证手续,将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及相关社保待遇。为避免因待遇停发造成的不便,省社保局要求今年尚未完成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尽快完成认证。

省社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每年进行一次,3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认证时间。目前认证的方式比较多,离退休人员可按自身情况相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认证。一是网上认证。自行登录以下任一互联网认证平台,根据网页提示进行自助建模、认证(上网计算机需配摄像头)。1.“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官方网站“离退休人员人脸识别建模和认证”窗口;2.http://www.xiyangle.com;3.http://202.100.251.117:5555。二是机构认证。离退休人员凭身份证、社保卡到省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授权的社区网点办理认证。三是表格认证。受地处偏远等客观条件限制不便进行网上认证、机构认证的异地居住人员可表格认证。省外居住的人员,本人可凭身份证、社保卡和《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办理异地居住协助认证手续;国(境)外居住的人员,可通过驻当地中国使(领)馆,港(澳)地区工会联合会办理生存证明或领事认证,并将认证结果寄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四是上门认证。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的省内居住人员,可由家属凭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向居住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省社保局还特别提醒,15位号码的身份证已失效多年,根据上级部门清理数据的要求,必须清理停用,而且15位失效身份证号码是不能作为身份识别有效信息和领取养老金等相关社保待遇的依据的。但还有少数离退休人员仍未按规定进行身份证升位变更,社保系统将对个人信息为15位号码身份证的离退休人员做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处理。请还未进行身份证升位变更的离退休人员,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前往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