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女子借款100万元到期不还 反口称“不是我借的”

蔡丽娟 2017-07-08 14:43:16

“我借给她100万元,现在到期了她却不还了怎么办?”近日,三亚洪女士向南国都市报求助,她借给朋友的100万元,还款期到了却没有收到一分钱的本金,双方协调不下引发纠纷。

洪女士在一次同学聚会中认识到同样有兴趣开幼儿园的杨某鸾,2016年5月,洪女士从深圳到三亚与杨某鸾在南新农场合开一家幼儿园。开幼儿园需要资金,洪女士从银行贷款250万元准备投资建设幼儿园。2016年7月4日,杨某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洪女士借款100万元,洪女士以丈夫李先生的银行卡转账,双方签下借款收据,并约定本金和利息的均在一年内结清,利息每月2万元月初结清。

谁知一年的还款期到了,洪女士只收到了每月归还的利息共24万元,却没有收到一分钱的本金。“我们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催促其还款,但均被无视。”洪女士说,无奈之下洪女士只能带着借条等材料到三亚南新派出所报案处理。

7日上午,南新派出所组织洪女士和杨某鸾到现场调解。“我没有说不还钱,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我,钱不是我借的,我只是中间人。”在问及为何不还钱的原因是,杨某鸾解释称,当时自己向洪女士借款100万元并非自己用了,而是转借给了朋友,现在朋友的资金周转不过来,自己也没办法还钱。

“该案数额大,派出所无法处理,只能协调双方调解。”南新派出所所长王清波说,该案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建议洪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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