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发生一起酒后驾驶车祸 造成一死一重伤

吴晓曼 2017-07-04 21:44:5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春棠 柯育超 摄影报道)交警叔叔一直告诫司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偏偏就有不听话的司机,喝了酒依旧要坐上驾驶座。6月30日,一名不听交警叔叔话的琼海男子在喝酒后依旧开车,不幸发生一起车祸,撞上两名女子。一名女子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另一女子被撞重伤目前还没有脱离危险期。酒后驾驶的男子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网传视频:琼海发生一起惨烈车祸 两女子被当场撞飞

连日来,有一段关于车祸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不断转发。在视频中,显示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晚上22点许,一名身穿黑色上衣与一名身穿黄色上衣的女子结伴准备横过马路。可当两名女子走到第二条机动车道时,两人看到左方有车辆开来,两人随即站在马路中间不动准备避让车辆。可行驶而来的黑色小车仿佛没有看到两名站在路中间的女子,直接撞上将两女子撞飞10余米,两名女子随即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黑色小车也随后停在一边。

对于网络流传的这则视频,网友“月光下的独舞”提出质疑,司机车速是不是开太快了?市内不是限速吗?是不是过马路的时候有个女的看手机?网友LIWENYan在对车祸表示同情,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命就这样不(没)了,真是太可怜了,请珍惜生命,爱护他人,人人都想有个完美的家庭,愿她们一路走好。也有网友对两名女子不走近在咫尺斑马线的做法提出批评,网友“有你真好”表示,走路的不走斑马线,还是那句话,过马路走斑马线。

警方回应:肇事司机酒后驾驶 造成一死一重伤

对于网络流传的这段视频,琼海市交警部门给予证实的确是发生在琼海市区。据警方介绍,从视频监控中看到,6月30晚上10点30分许,在人民路与兴工路口交叉路段,有2名女子结伴准备过马路,但是两人没有多走几步到仅有三四米远的斑马线上,而是选择直接横穿,当走到第二条机动车道时看到左方有车辆开来,两人随即站在马路中间不动准备避让车辆。不幸的是,一辆黑色轿车快速直冲过来,将2人撞飞10多米远。

琼海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警察赶往现场处理。警察到达现场时,两名被撞妇女已被送到琼海市人民医院抢救,肇事男子被控制后,立即对其做了吹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是47.3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随后又对其进行了抽血送检,目前结果还没出来。

据警方调查,肇事男子叶某某(24岁,琼海人);被撞的2名妇女都是琼海人,分别是40岁和45岁左右,有一名重伤者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正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另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身亡。肇事者的父亲已支付死者安葬费4万元,对医院正在抢救的伤者支付医疗费1.2万元。

目前,警方对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后开车相关案例——

案例一:

图说:案例一 涉事女子李某

6月15日晚约9时15分,海口交警支队龙华大队民警在龙华区金龙路与玉沙路交叉口设卡检查酒驾。在检查过程中,一女子李某驾驶银色大众轿车拒不配合检查。当事人李某将车辆门窗锁住,并在车内打电话,民警随即劝告其下车接受检查,但李某始终拒绝配合。经民警三次警告后,李某仍拒不配合,民警遂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用警棍强行破窗,将当事人控制。

经酒精呼吸测试,李某酒精含量高达125mg/100ml。之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其酒精含量103 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据了解,驾驶员李某在晚饭时与朋友喝了点酒,在路遇交警查酒驾时慌了神,所以才把车窗全部锁住,以此希望能侥幸逃避酒驾检查。

目前,涉事女子李某因醉驾被交警部门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并且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此外,李某本人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

图说:警方开车查处酒驾行动

6月3日晚20时,海口交警支队龙华大队在海口侨中隧道口设卡查酒驾,20时07分左右,一辆银灰色的起亚汽车在侨中隧道口被交警拦下,“您好,例行检查,请您配合。”当起亚车主摇下窗户的时候,民警立即警觉起来。“当时从车内散发出浓浓的酒味,我第一反应是该名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告诉记者,在发现驾驶员可能有酒驾行为后,便让其下车配合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该名男子为穆某,遂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初步的吹气检测结果显示为3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民警说。

据穆某讲述,当日晚上和朋友聚餐,喝了两杯酒,休息一会后,心存侥幸以为不会出意外,没想到半路碰上交警查酒驾。“以后再也不敢喝酒后开车上路了,会好好反省自己,这个教训太深刻了。”穆某称。

案例三:

图说:警方开车查处酒驾行动

3月28日凌晨,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机动中队民警万长明、王健雄等人在龙昆北路与华海路交叉口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日凌晨约1时30分许,执勤民警注意到一辆车牌号为琼A6B×××的白色大众小轿车由龙昆北路(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卡点时有停顿动作、行迹可疑,遂上前将该车拦下盘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浓烈的酒味由车内散发出来,立即要求驾车男子停车熄火并接受酒精呼气测试,但该男子始终拒绝配合民警检查。

????民警决定依法将其带往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没想到,该男子推开执勤民警,转身跳入龙昆沟内欲逃逸,民警一边进行语言劝解,一边想办法开展现场施救行动。”经过20分钟的劝解无效后,为防止该男子出现意外,执勤协警羊伟贤、黄光旭不顾个人安危,纵身跳入龙昆沟对其进行施救。

经查,该名男子姓名邝某某,(28岁,澄迈县人),有三次“贩毒”的犯罪前科。经对其进行血液检测,邝某某血样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17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交警温馨提示: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的判定标准: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酒驾处罚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