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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海口买房 说好赠送的入户花园怎么没了?

吕小妮 2016-11-25 11:09:24

商报讯  这段时间,来自广东省徐闻县的许女士有点郁闷,购买的心仪房子开发商不仅延期交房,而且答应赠送的入户花园也没有了,甚至将房屋的结构形式发生了变更,无奈提出退房,可房子一年多不仅没有退掉,反而惹了很多闷气。

▲金岭佳苑项目停工公告

昨日,记者联系了许女士。据许女士介绍,2014年12月18日,她订购了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45号金岭佳苑(职工安置楼)1层106房,建筑面积为136.61平方米,并于当日交了30000元认购金。她说:“2015年8月20日,我正式与开发商海南省农垦总局招待所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房款419722元。期间,我发现出卖方即将交付的106房与所签合同的格局不同,而原在合同中约定赠送的入户花园也没有了,甚至房屋结构形式和空间尺寸发生变更,影响了使用功能。”

许女士称,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海南省农垦总局招待所交房时间应为2015年12月31日,可后来她发现开发商不仅逾期交房,而且后来家人多次到售楼处对赠送的入户花园进行变更提出异议,可开发商对她提的要求置之不理。家人看到这种情况后,在多次与海南省农垦总局招待所和项目投资方海南汇通置业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协商无果后决定退房,并要求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许女士还在项目工地的门口,发现工地外面公告栏里项目开发商发布的停工告示,停工日期显示是从2016年8月2日起,目前该项目还处在停工状态。在看到这个公告后,得知交房还是遥遥无期,更坚定了退房的信心。

许女士说,为了退房,她和爱人多次来到售楼处,想找有关负责人协调,但每次都没有结果。实在没有办法了,所以,她便向国际旅游岛商报热线进行投诉,希望媒体为她维权。

 

▲金岭佳苑接待中心

昨日上午,商报记者根据许女士的投诉,来到金岭佳苑售楼处,售楼处一名姓郭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许女士提出退房的问题,他们公司已经答应许女士退房。只是希望许女士配合他们公司到海口市房产局撤销该房子的网上销售登记,然后到税务部门提供原始发票进行核对,只要这些程序走完,他们会在一个月时间内将房款退还给许女士。对于许女士要求的利息赔偿,郭负责人表示双方都有违约,可以互抵。

来源:吕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