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整顿!立案查处!

三亚发布 2022-09-30 22:13:55

日前,三亚公布3起价格违法违规案件典型案例;查处2起出租车落实防疫措施不严的案件;责令5家落实防疫措施不力的市场摊位停业整顿。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重点对本市蔬菜、肉禽、蛋、奶、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和线上销售民生商品开展监督检查,将部分价格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中将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并要求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守法经营。

案例一

三亚某芬副食店涉嫌哄抬民生物资价格案

2022年9月8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三亚天涯区某芬副食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本轮疫情前销售鸡蛋价格为1元/个,现场检查当天售价1.5元/个。经检查该店2022年9月1日进货单据显示,鸡蛋进货价为270元/箱(一箱12板,每板30个),进货单价为0.75元/个,经计算,进销差价率均超过50%。

商家上述行为涉嫌哄抬民生物资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该执法人员已将该涉嫌违法线索现场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案例二

三亚天涯区某佳食品超市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9月6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三亚市天涯区某佳食品超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微信群中销售鸡大腿12元/斤,鸡胸肉13元/斤,五花肉25元/斤,金鲳鱼18元/斤,该店进货单据显示:鸡大腿85.3元(7.4kg)、鸡胸肉122.5元(9kg)、五花肉313.6元(10kg)、金鲳鱼216.6(10kg),其在疫情前未销售过上述商品。经计算,鸡大腿、鸡胸肉、五花肉、金鲳鱼的进销差额率分别为:108.3%、90.9%、59.4%、66.2%。

商家上述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依据《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已将该涉嫌违法线索发函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案例三

三亚海棠区新某地超市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9月13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三亚市海棠区新某地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9月13日茄子进货价为3.2元/斤,销售价为5元/斤,进销差价率达56.25%;白萝卜进货价为1.8元/斤,销售价为3.5元/斤,进销差价率达94.4%;圆白菜进货价为1.5元/斤,销售价为3元/斤,进销差价率达100%;红洋葱进货价为1.8元/斤,销售价为3元/斤,进销差价率达66.67%,该超市疫情前未销售过上述商品。

商家上述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依据《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已将该涉嫌违法线索发函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三亚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9日12时起,三亚市全面恢复公共交通运营。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工作,发现仍有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存在未严格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及部分企业未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执行防疫措施不严的现象。对因不遵守防疫规定、不落实相关防疫工作要求的企业和驾驶员,该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案例一

巡游出租车琼B57537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2022年9月29日16时46分,三亚金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出租车琼B57537搭载一名乘客从明日酒店至一方百货。驾驶员全程未提醒乘客扫地点码,未查验乘客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出租车驾驶员停班学习7天,对出租车封存管理7天,对三亚金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并扣除三亚金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22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相应分值。

案例二

网约出租车琼BD36676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2022年9月29日17时19分,网约车琼BD09126搭载乘客从麒麟酒店至交通小区,行车途中驾驶员提醒了乘客扫地点码,但是未查验乘客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网约车驾驶员滴滴平台经营账号封号7天,对滴滴出行平台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并扣除所属网约车服务平台滴滴出行公司2022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相应分值。

三亚市商务局

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三亚市农贸市场、商超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三亚市商务局对各农贸市场、商超进行疫情防控督查。

9月30日,市商务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项督导组对临春综合市场、东河花园农贸市场、港华市场进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检查,进一步补齐疏漏,完善薄弱环节。

检查发现,3个市场总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较好,但仍存在个别摊位业主戴口罩不规范现象。检查组发现情况后现场责令市场经营方立即整改,并对临春综合市场双汇生鲜肉摊位、东河花园农贸市场蔬菜区49号摊位、海鲜区81号摊位,以及港华市场31号和53号摊位作出停业整顿1天的处罚。

(原标题:停业整顿!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周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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