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5% 创业可获贴息扶持

蔡丽娟 2017-06-20 10:14:5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叶娇)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近日,海南省人社厅、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促进计划)。提出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85%。到2020年,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

按照促进计划,我省将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工作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每年为3000名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

促进计划提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技能提升活动,选择一批优质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加强职业培训,提升毕业生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和就业能力。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联合驻地高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落实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政策,每年至少为3000名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确保每名毕业生都能得到专业化的职业指导,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得到个性化咨询辅导。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财政贴息扶持

按照促进计划,各市县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有效突破口,开发开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等措施,允许与支持大学生休学参加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立创业资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联动工作机制,鼓励对信用社区推荐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贷款降低反担保要求或取消反担保措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相关规定、遵纪守法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提供400个岗位免费校园招聘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8000元

根据促进计划,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根据供求双方特点,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并增加全省性分科类、分区域、分层次“互联网+”系列专场就业招聘会场次,结合线上线下互动,提高招聘服务效率。

同时,各高校要统筹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和大学生征兵等组织工作,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各市县至少要开展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对组织40家以上用人单位、提供4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免费校园专场招聘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8000元。

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高校宣讲活动,宣讲就业创业政策、职场环境、职业生涯规划建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等典型事例,让广大高校毕业生了解企业用人要求,提高毕业生求职成功率。

毕业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促进计划提出,各市县要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丰富拓展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内容,加强就业援助,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合作,努力形成数据共享、合力推进的机制。加强对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参加培训见习,优先提供创业扶持,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另外,我省高校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按1500元/人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打招聘过程欺诈行为

促进计划还提出,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地,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完善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权益。切实防范、消除就业市场上的民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信仰歧视、学历歧视、院校歧视、残疾人歧视及各种隐性歧视,净化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

同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虚假招聘和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