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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车辆退费延长至12月15日 化逾期将不再受理

吕小妮 2016-11-24 9:38:41

商报讯  昨日,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发布公告,2016年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时间,延长至12月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据介绍,海南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工作,于今年3月1日起办理,由于临近退费截止日期(11月30日),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网访问量急剧攀升,超过了网站的承载能力,导致退费系统于11月22日出现堵塞。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已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协调,增加宽带,提高网速。目前官网已恢复正常。

据了解,2012年7月,国务院同意有关部委制定的方案,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车辆通行附加费,但由于海南是将相关费用摊入汽油油价中,所以实施方案不同于内地,如2016年海南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汽油小客车退付标准为每车全年退付130元,7座以下柴油小客车则可申请办理重大节假日全年免征20天。

去年,海南共完成重大节假日11.8841万辆7座以下小客车退费,退付金额1544.933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节假日退费的车辆不包括使用汽、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及临时跨行海南的外省籍汽油小客车。

据介绍,以下退费相关信息仅针对7座以下(含7座)汽油车辆,柴油车辆在缴费时自动扣除节假日天数计征。

来源:吕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