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00万元!海南设立奖补资金,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海拔新闻 2022-07-16 16:26: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日前,海南省印发了《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明确了在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专项用于支持现代文旅服务业、旅游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的使用细则。

《细则》明确,资金奖补分为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以及标准化奖励。

在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中,对从2021年起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现代文旅服务业(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限额以上住宿业等)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中,旅游业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在标准化奖励中,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区)给予1000万元(3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区)的给予4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新评为5A、4A和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旅游小镇奖励100万元。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对新评定的5椰级、4椰级、3椰级乡村旅游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我省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和四星级酒店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的“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责任编辑:吴安宜】

【内容审核: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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