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停车场起落杆砸到行人,双方就事故责任各执一词,律师:都有责任

海拔新闻 2022-06-21 22:24:0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实习记者 熊浩 记者 李兴民 摄影报道)近日,市民曾女士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投诉称,自己被法苑里停车场的起落杆砸到头部,后向停车场的承租方——海南大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庸公司)讨要说法和赔偿,其结果让她很不满意。

受害人:借道回家却遭横祸砸成外伤

据曾女士介绍,15日下午4时许,她从法苑里停车场旁的中国银行办理完个人事务后准备步行回家,在看见停车场内停满汽车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走两车之间的空隙道路,而是选择借道停车场起落杆右侧旁的小道回家。

据曾女士介绍,当时她看到起落杆升上去之后,便打着伞走了过去,没想到却被起落杆砸中头部。“脑袋晕晕的,整个人都是恍惚的。”曾女士说道。随后,她忍着疼痛感打车去了海南省人民医院急诊科检查头部,后经医生诊断为头部外伤,建议休息三天,定期复查。

曾女士说,她后来还拨打12345进行了投诉,投诉停车场设置不符合法律规范,没有设置警示标牌和人行道狭窄,以及起落杆使用铁丝捆绑存在断裂的风险等问题,之后曾女士还向蓝天派出所报警处理。后在派出所两次协调下,她要求大庸公司赔偿基本医疗费和后续误工费总计5000元,可对方只给了基本医疗费1000元。由于双方未达成共识,派出所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承租方:责任不在我们,但愿意赔偿基本费用

记者随后采访了涉事停车场的承租方大庸公司的王经理,他表示,事后自己就对受害人明确表态,若是自己公司的责任,愿意赔偿费用,并安排了停车场的一名员工小王专门负责处理这件事。采访中,王经理认为责任不在公司这边,而在于对方,因为当天下午曾女士是从起落杆下方走过,并没有选择走旁边的人行道。不过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愿意赔偿曾女士基本的医疗费。若曾女士不愿接受,那么双方只能走司法程序、依法处理。

记者走访:当事人未从人行道通过,但事发现场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停车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曾女士是否未走人行道。对于这些问题,6月20日下午和2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现场并查看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

由于法律规定,记者并未拍下曾女士砸伤头部事件的监控录像。不过据视频显示,下午4时4分,曾女士打着伞走从中国银行门口的石阶走下,此时前方道路上一辆黄色的汽车正倒出停车场,而起落杆则自动感应上升到空中,此时曾女士并未选择旁边的人行道,而是跟随汽车走到了起落杆下方,此过程用时二十秒,随后起落杆便打在了曾女士的头上。

另外在现场记者发现,进出的人行道左右两侧通道都比较狭窄,同时还存在“起落杆使用铁丝捆绑”等问题,但未发现曾女士所说的未设置警示标牌的问题。对此,曾女士表示警示标牌是在事发之后才设置的,并提供了图片证明。

对于起落杆捆绑的问题,小王对记者表示,捆绑后的起落杆十分坚实,不会断裂。至于人行道较为狭窄的问题,王经理给出了回答,表示是因为受停车场地形所限,无法留出宽敞的通道;而对于没有设置警示标牌的问题,王经理则表示,起落杆升降时一般大家都不会选择从下面走过,所以并未设置警示标牌。

警方:受理警官无人接听电话,具体过程暂未得知

2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处理此次纠纷的蓝天派出所,然而此次案件的受理警官黄警官却并未在值班,之后记者多次拨打黄警官的电话,但一直显示无人接听,截至记者发稿之前仍无法联系上黄警官。

律师:双方都有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判定

针对此事的责任判定和处理结果,记者采访了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的陈文海律师,陈律师表示,作为停车场的管理者,在停车场发生起落杆砸人的情况,需要判断其是否存在过错,此外还需要判断被砸伤者是否存在过错。本案中,根据记者走访可以得知,曾女士未从人行通道通过,而事发现场也存在隐患。那么双方是都存在过错的,此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被砸伤者需要承担的费用(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在赔偿金额上则需要按双方过错比例分别分摊。

【责任编辑:王井爱】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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