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养老项目”“养老产品”……打击养老诈骗!海南在行动

海拔新闻 2022-05-22 19:13:2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许文玉)近日,针对商业养老金融的业务规则,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较弱等特点,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老人深受其害,群众深恶痛绝。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5月6日前,海南省高院下发通知,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行为,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

养老诈骗案例

一段时间以来,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有些不法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各类诈骗违法犯罪,有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

案例一

5月20日,海口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养老旅居基地”为噱头的养老领域犯罪团伙,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涉案银行卡十余张、涉案印章十余枚、账册五十本。该团伙欺骗的老年人多达540多人,涉及全国27个省市。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海口警方将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

案例二

近日,万宁市警方破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首起养老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全力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据悉,今年1月,万宁警方接到蔡某某和黄某某两位老人报警称,一男子以帮助其办理“养老帮扶金”的名义诈骗两人10000元现金。案发后,侦查分局(筹备组)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摸清案件基本情况后,侦查分局(筹备组)将嫌疑人许某波传唤到案。经审讯,许某波(男,60岁,和乐镇人)系山根镇某单位工勤人员,自2019年11月以来利用公职人员身份骗取蔡某吉、黄某标信任后,以办理“养老帮扶金”手续费方式骗取两人10000元,许某波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波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

海南省三级法院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突出打击重点,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等各类犯罪。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要把追赃挽损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保护有度。

畅通举报渠道,接收举报线索

5月来,为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畅通举报渠道,海南市县发布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向社会公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行为举报方式。

另外,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举报通道。

海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0898-65236918

举报邮箱:hndjzzylzp@163.com

海口

举报电话:0898-6872368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举报邮箱: majun@haikou.gov.cn

通信地址:海口市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北楼3014室,邮政编码:570311

举报电话:0898-8886809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43838028@qq.com

来信地址:三亚市凤凰路162号刑事警察支队(三亚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儋州

举报电话:0898-23862290

举报邮箱:zzddk_dzzfw@hainan.gov.cn。

来信地址:儋州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312室(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东方

举报电话:0898-25507316

举报邮箱:dfsshce@163.com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举报信箱:海南省东方市委大院5号楼(市扫黑办)

澄迈

举报电话:0898-67616376

举报邮箱:cmxshb@126.com

来信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西路县信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除以上市县公布的线索举报方式外,群众还可通过公安110接处警平台等多种渠道,反映涉及养老诈骗相关问题线索。

据悉,对提供线索进行举报的群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将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则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 满足养老保障需求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养老金融的业务规则作出原则性规定,提出建立多元发展格局,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倡导银行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发展。

《通知》一共十三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商业养老金融的发展理念,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相关业务,丰富产品供给。二是突出养老属性,规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基本标准和原则。三是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充分披露信息,开展消费者教育,培育养老金融理念。四是对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组织实施、管理机制、费用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并明确了不规范业务的清理安排。

《通知》的发布,有利于明确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范畴和属性,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发展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

什么是养老诈骗?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行为。

2.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涉诈行为。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行为。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行为,以及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的行为。

5.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行为。

6.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的行为。

7.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8.销售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诈行为。

9.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行为。

警方提醒

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种诈骗手段,提高对骗局的识别能力。

1、端正保健观念,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不要相信所谓的“特效药”“神医”,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2、注意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尽量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使用金融服务。

3、警惕上门推销,老年人独自在家时应多与邻居打交道,遇到可疑人员观望、敲门等情况,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

4、对快递员、维修员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接待。

5、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自称是公检法人员,只要提到“钱”,要第一时间核实其身份,无法核实要及时拨打110求助核实。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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