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4只电动“醉猫”酒后被查

海拔新闻 2022-05-10 16:46:2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拔手机端记者 陈勇合)5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黄某

车牌:口157755

身份证:4601021990****1214

违法路段:秀路东北人路段

酒精检测值:114mg/100ml

姓名:时某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2311811980****0216

违法路段:灵桂大道

酒精检测值:66mg/100ml

姓名:韩某畴

车牌:口34529

身份证:4690052002****4537

违法路段:秀路中隧道口

酒精检测值:50mg/100ml

姓名:王某龙

车牌:口79847

身份证:4601041986****1299

违法路段:秀路中隧道口

酒精检测值:186mg/100ml

【责任编辑:文建豪】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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