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椰网 2022-03-25 23:28:0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史若木)3月25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高新区的要素保障、产业发展和管理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据了解,海口市人民政府设立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对高新区发展规划、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产业促进、对外开放等经济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履行法定的职责;协调国家、本省和海口市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机构的工作。

保障用地

省人民政府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当考虑高新区用地需求,优先安排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用地,保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用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依法依规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高新区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科研用地。

支持高新区创新存量建设用地处置方式,鼓励采用资产重组、租赁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海口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为高新区建设和发展预留充分的发展空间。

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当将重点资源向高新区倾斜,支持高新区的发展。

保障资金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财政对高新区的科技创新入,综合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入等方式,通过资助、贷款贴息、奖励、基金等多种形式,支持高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入。

海口市人民政府及管委会应当制定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和担保等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创新创业。

鼓励保险机构在高新区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履约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支持。

高新区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创机构资科技创新型企业,引导科技企业在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依托证券交易所海南基地,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

推动产业集聚

省人民政府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相关产业向高新区集聚,完善研发、检验检测等配套服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产业集群,创建一流的国家级高新区。

鼓励境内外企业在高新区设立研发、生产、结算等区域总部,支持建立贸易、物流等功能的营运中心。

高新区应当围绕重点产业建设公共科技研发平台、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体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形成产学研资一体化创新创业创体系。

支持高新区加快建设国际离岸创新创业试验区,引进境外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开展国际离岸创新创业,并给予外汇、人才等政策支持。

强化创新驱动

支持境内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高新区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基地、职业培训基地以及设立分支机构。

高新区应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到高新区内创办科技企业,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和合办企业。鼓励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在高新区创办企业。

高新区应当强化创新驱动,持续培育引进“专精特新”企业,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等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支持高新区建设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建立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功能区,构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支持探索新药引进转化的扶持政策及制度集成创新,完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大力引进新药品种,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高新区应当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支持高新区实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的新兴产业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模式。

深化极简审批

海口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高新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促进高新区交通、管网等与市政建设接轨,完善科研、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产城融合。

高新区应当根据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作保护机制和快速维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创新发展。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组织及科研人员进行自主创新,提升专利产出质量和效率,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在高新区实施和深化特别极简审批改革,完善“极简审批+企业服务平台”等制度。在实施强制性标准领域探索建立“标准制+承诺制”的资制度,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在高新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其他特殊人才,海口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科研、住房、医疗、就业、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文建豪】

【内容审核: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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