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推选5类候选人参加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曾琪 2017-05-26 19:29:31

5月26日上午,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评选表彰工作正式启动。会后,海南分会场结合我省实际,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相关工作部署。

海南分会场会议指出,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省文明办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省文明委的领导下,尽快成立由文明办牵头,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组成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成立办公室,组织开展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要把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道德典型评选出来。要注重效果,把学习宣传贯彻到整个活动过程,以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评选宣传,用传统美德滋养人心,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共评选表彰五届全省道德模范共249名,推选李静娜、刘成才、李郁林、苏金兰、文兵等5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陈厚志等44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据悉,本届评选表彰活动将于6月完成全国范围内遴选,8月完成投票评选并于十九大召开前完成表彰。我省将按照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所包含的5个类别——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