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包租婆强行扣押600元押金 房客报警索回400元 律师:市场行为要签协议

曾琪 2017-05-25 17:03: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摄影报道)5月24日,住在海口市龙华区秀英村一住宅楼的租户王女士向商报记者反映,她与房东发生纠纷,房东以屋子被弄脏等各种理由强行扣下她入住时她所缴纳的600元押金,她认为对方已侵占自己的财产,已经向警方报警。

记者实地走访,经了解,王女士于今年4月24日在该私人民宅租下一单间,每月租金600元,水电费另算,额外交600元押金。在租住一个月后,王女士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家处理家事,她打算退房,房东却以王女士“违约”,且房子被弄脏了为由,不肯退600元押金,并表示将用押金请保洁过来清理。对此,王女士认为,租房里的电器设备完好无损,房子里的卫生状况如果房东不满意,她可以返工重新清洁,但不能以此为由扣押600元的押金。

谈及是否“违约”?房东说,王女士在入住后,双方口头约定,王女士必须租住满半年以上,否则将不会退还王女士的600元押金。王女士说,确实存在这个口头协议,房东也向她开了租金和押金的收据,但是他并未签署租房协议。另外,王女士称,在东西搬进去之后,交租金和押金后,房东才跟她说,必须要住满半年以上。“包租婆是先斩后奏,钱都交了,我就只好住了。”

律师建议:市场行为需拟定具体合同协议

针对这起纠纷,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表示,房东在无其他证据证明房客(指王女士)违约时,无权扣押600元押金,但是房东认为房屋有污垢,则有权要求房客清理干净。钟敏强调,包括房屋租住在内的具体市场行为,建议双方签订相关书面协议或合同,把双方的要求、权利和义务条款罗列清楚,以避免再发生类似纠纷。

经过辖区派出所现场调解,房东只愿退还房客400元,剩下200元当交“违约金”和当月王女士几十元的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