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法院采用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

曾琪 2017-05-24 19:51:4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邝清晶 通讯员 杨新 尚善利)日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家事专职调解员陈史菁调解了一起因非婚生子女引发的抚养纠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迅速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让嗷嗷待哺的孩子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王冰(化名),现年33岁,已离异,无业;李锋(化名),现年60岁,已离异,双方于2015年3月开始同居,2017年4月10日,非婚生育一女小淇(化名)。后来,双方因为琐事纠纷加之性格不和导致分手。女儿小淇被李锋强行带走抚养,王冰多次向李锋索要女儿,均遭到李锋拒绝。5月22日,思女心切的王冰满含泪水,焦灼的来到琼山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琼山区人民法院在审查立案时,考虑到双方关系较为紧张,如果立案会导致双方的关系恶化,将严重影响嗷嗷待哺的孩子的利益。为了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法院决定暂不予以立案,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专职调解员陈史菁第一时间拨通李锋的电话,利用和李锋系同乡的身份,首先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向其说明哺乳期的孩子应尽快回到母亲怀抱,否则,随着时间的延长母亲的母乳会逐渐消退,孩子会丧失母乳喂养的机会,这样不利于孩子身体健康成长,希望其听从大家的劝说。李锋的心结逐渐打开,同意前来参与诉前调解。

李锋非常疼爱女儿,请了保姆专人照料,坚持女儿由他抚养,王冰则坚持哺乳期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

家事专职调解员陈史菁以一名普通母亲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待双方情绪缓和后,从亲情、责任与法律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序渐进的引导李锋,终于让其从为女儿能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放弃了抚养权的争夺,并立即通知保姆将女儿送至法院,亲手交到其母亲怀抱。那一刻母亲看着熟睡祥和的孩子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诉前调解成功后,因涉及到孩子今后抚养问题,为使双方有据可依,经同意,双方立案经法官确认达成如下协议:1.非婚生女儿由原告王冰抚养,被告李锋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000元直至女儿满18周岁;2.被告李锋可于每月第一周周六和第三周周六的早上八点至下午六点探望女儿。这起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经琼山法院家事法庭诉前调解到司法确认的方式圆满解决,家事专职调解员用温情构建和谐的一幕深深的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个人。